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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
2009-12-07 15:4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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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》(简称《规定》),已于今年1月11日由省长周伯华签署的194号省政府令颁布,确定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省委宣传部、省人口计生委、省卫生厅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出《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好《规定》。   我省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,如不加以控制,将会引发人口安全、家庭婚姻结构失衡等严重社会问题,影响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。《规定》明确禁止利用超声技术、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;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。对违反者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、经济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并鼓励公民举报,对举报属实的按照每例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。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对《规定》内容及其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经验、典型的报道,正面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危害性,倡导关爱女孩、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;指导新闻出版部门禁止制作、进口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选择胎儿性别的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。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,会同相关部门落实《规定》,广泛深入宣传先进、科学、文明的婚育观念,尤其是要落实好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奖励优待政策。卫生部门要从严把好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关,加强对专用检查设备的管理,严厉打击非法进行性别鉴定行为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开展好广告市场集中整治活动,禁止制作、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的广告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终止妊娠药品销售、购买和使用等重要环节上,加强审查、管理和监督,依法查处违法销售、购买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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